修谱、续谱、下载电子家谱书、自动生成印刷家谱书、家谱印刷、手机修谱更方便公众号搜索“千亿家谱”

通知公告

关于提倡孝道改善村风的提案

浏览次数:4877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5-23    

  

(一)问题

当前,在一些农村,子女不孝顺父母、不赡养父母,甚至打骂虐待老人的现象成风。这种丧失伦理道德和家庭美德的行为,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块顽疾。此风不刹,病根不除,直接危害社会和谐,阻碍美丽中国建设,影响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。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:

一是道德观念缺失。在社会变革进程中,传统文化没有被很好地继承,道德建设没有及时跟进,一些村民孝亲思想淡薄,利已主义、享乐主义、拜金主义思想严重。在一些农村,正气不足,邪气上升,一些人不以孝敬老人为荣,不以虐待老人为耻,价值观、荣辱观扭曲,严重败坏了村风、民风和社会风气。

二是责任观念缺失。一些人缺乏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,个人主义思想严重,以自我为中心,要求人人为我,我不为人人,不愿意负责任,不愿意尽义务,把老人作为负担和累赘,轻则抛弃,重则打骂,甚至把老人赶出家门,把责任推给别人,推向社会。

三是法制观念缺失。一些人认为孝不孝顺父母是自己的家事,与外人无关,与法律无关。所以变本加厉,有恃无恐,触犯法律。有的即使法院作出判决,一些人仍拒不执行。

(二)建议

1.加强村民道德教育。应当看到,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,这块阵地,如果正面宣传教育不占领,负面消极风气就会盛行。正教不推崇,邪教就会滋生。因此,建议把《弟子规》等中华传统文化在农村发扬光大。把握舆论导向,通过电影、电视、戏曲、新闻、网络媒体多宣传正面典型,弘扬传统美德和高尚情操,多积正能量,以正压邪,在广大农村形成尊老、敬老、养老的良好风气。

2.推进公益事业发展。在农村推广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,设立扶贫济困基金,支持养老慈善事业发展,尽可能减少老人对子女的依赖,减少利益分配和矛盾冲突,逐步实现病有所医,老有所养。

3.实施法律救济。把赡养老人作为一项义务列入法律,制定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和子女提供赡养费标准,明确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。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打骂老人的,追究其法律责任,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正当权益,安享晚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