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介绍
姓名 | 任 长霞 | 性别 | 女 | |
出生年月 | 1964-02-08 | 民族 | ||
仙逝年月 | 2004-04-14 | 配偶 | ||
出生地 | 生前居住地 | 河南商丘市 | ||
政治面貌 | 葬于地址 | |||
子女成员 | ||||
教育情况 | 毕业学校 | 学历 | ||
专业 | 荣誉 | |||
丰功伟业 | 荣立个人一、二等功各1次,三等功4次,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、中国十大女杰、全国三八红旗手、全国青年岗位能手、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各种荣誉称号40余次。 2004年6月,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。 2005年,《感动中国》评委会授予其“感动中国”人物奖。 任长霞曾荣获全国“五一劳动奖章”获得者、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、“中国十大女杰”、“全国青年岗位能手”、“全国优秀人民警察”等20多项荣誉称号,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“立警为公、执法为民”的神圣职责。 | |||
荣誉证书 | ||||
遗愿 |
生平介绍
任长霞(1964.2.8 - 2004.4.14),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。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中国警察界先进人物,曾被作为先进典型,在全国学习。工作期间,被誉为“警界女神警”。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,解决了十多年积累的控申积案。 2004年4月14日晚8时40分,时任登封市公安局长的任长霞在侦破“1·30”案件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,年仅40岁。 2004年6月,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。